弥渡县栗树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行政许可承诺书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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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3-12
体裁: 通知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行政许可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5-03-12 11:06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弥水保许〔2025〕4号

项目

名称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

地点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行政区划隶属于**省****县寅街镇。****水库位于**县**南15Km,东经100°29'30",北纬25°15'33",项目区周边有**路以及坝区道路等,交通位置便利。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http://yanshou100.com

起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4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

建设

单位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925MB****3273

地 址:**县弥城镇**路19号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 李** 联系电话:151****9687

授权经办人姓名:杨振 联系电话:138****3634

证件类型及号码:532925*********951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若涉及工程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法人代表(签字):李**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2025年 3月12日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水务局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3月12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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