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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3-1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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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估法一-工程货物-设备 |
| **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水厂扩建工程(一期)(取水工程及净水工程)净水工程第二标段(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工程)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水厂扩建工程(一期)(取水工程及净水工程)净水工程第二标段(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工程)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4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393.88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8800.00元”。 本澄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特此公告。 招标人:**** 202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