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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临规资转字〔2025〕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宗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局**分局联系,地址: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联系电话:****1181、 ****1180。特此公示。
| 转让方 | 受让方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土地坐落 | 用途 | 土地登记面积 (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转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使用权 终止日期 | 房地产转让总额 (万元) |
| **** | **** | 浙(2023)**市 不动产权第****258号 | **区於潜镇逸照街1号1幢整幢、2幢整幢等13套 | 工业用地 (标准厂房) | 62680.00 | 101546.59 | 62680.00 | 2070年4月25日 | 37158.5700万元 (其中:土地转让总价 6048.6200万元) |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24日
******局**分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