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墨江县他朗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云南-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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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关于准予墨江县他朗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03-12
索引号: 1019/****0312-00002 公开目录: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发布日期: 2025-03-12
主题词: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县****管理局:

你单位于2025年3月3日在**省投资项目在线****机关提出的墨江县他朗河治理工程(项目代码:****)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3月3日依法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作出准予墨江县他朗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墨江县他朗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李玉清 0879—****815



****水务局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墨江县他朗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


墨江县他朗河治理工程位于墨江县联珠镇。项目类型为其他小型水利工程。工程建设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墨江县他朗河生态治理,建立健全防洪、防冲体系,保护联珠镇碧溪村、勇溪村、桑田村、赖蚌村、象鼻村五素村、高寨村及南谷村两岸约1.72万人和3.59万亩耕地防洪安全,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该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改善河道两岸的生态景观。工程治理河长23.91km,**堤防8.52km,**护岸9.86km。治理河段分为三段,其中他朗河碧溪至勇溪段治理长度4.25km,**堤防1.17km,**护岸0.75km。他朗河赖蚌至高寨段治理长度15.62km,**堤防3.95km,**护岸7.78km。他朗**谷段治理长度4.04km,**堤防3.4km,**护岸1.33km。工程建设**排涝口17个,**堤防踏步30座,固床梁34道。工程防护区等级为IV级,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农田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V等,堤防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项目总占地10.53hm2,其中永久占地5.12hm2,临时占地5.41hm2。项目建设产生土石方开挖23.24万m3(其中表土2.02万m3),回填土石方23.34万m3(其中表土回覆2.02万m3),无废弃土石方产生。项目总投资4758.0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757.95万元。计划于2025年2月开工,2026年5月完工,总工期16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构造侵蚀地貌、侵蚀堆积河谷地貌,气候类型属南亚热带半湿润山地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1338mm,年平均气温17.8℃,土壤类型为红壤,植被类型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林草覆盖率约为9.16%,项目区属**流域李仙江水系。项目所在地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水土保持区划属于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滇西**地区—滇西南中低山保土减灾区,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2025年3月4日,****水务局主持在**区召开了《墨江县他朗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及方案编制单位中路****公司的代表,会议邀请了5名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代表和专家观看了项目视频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交流与专家评审,基本同意《报告书》,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涉及永久基本农田49.07亩,项目单位应按照相关程序取得征占地合法手续。

(三)基本同意对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四)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与界定。主体设计中表土剥离措施具有水土保持功能。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0.53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本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0.53hm2,无损毁植被面积。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土壤流失量290.51t。河道治理工程区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鉴于本项目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西南岩溶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同意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渣土防护率90%,表土保护率95%。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13%。

五、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一)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河道治理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施工道路区3个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各项防治措施的等级与标准。

(一)河道治理工程区

主体设计在施工**行表土剥离。方案新增施工过程中临时拦挡、临时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堤后回填土区进行植草绿化。

(二)施工生产生活区

主体设计在施工**行表土剥离。方案新增施工过程中临时排水沟、临时拦挡、临时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进行复耕。

(三)临时施工道路区

主体设计在施工**行表土剥离。方案新增施工过程中临时排水沟、临时拦挡、临时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进行复耕。

七、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监测方法以调查监测为主。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监测的重点区域为河道治理工程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经核定,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08.77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计划投资13.6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95.14万元。工程措施费42.93万元,植物措施费0.87万元,临时措施费24.12万元,独立费用30.93万元(其中监理费1.63万元、监测费7.50万元),基本预备费2.5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37万元(73691.1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恢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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