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三)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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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评标专家谢**在确定参加**市**区双谊白酒食品产业园仓储物流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标段评标后,未及时请假,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以上,存在《**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职业规范第1条的负面行为。依据《**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其负面行为记1分。标书代写

二、******有限公司和**********公司在参与宜彝高速蕉村互通连接线文康路建设工程时,相互串通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公司罚款48180元。

三、**县皮匠沟、青木洞水除险加固项目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了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限制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和《**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对**县****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

四、中交**华南****有限公司和中交**北方****有限公司在参与**县长**桥头至**快速通道连接线工程(****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时,相互串通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公司罚款646135.29元;同时分别处中交********开发部经理吴**、中交********开发部经理蔡**罚款32306.76元。

五、**蓝光****有限公司和**合园****有限公司在参与空铁新区环城南路与江兴路连接线项目时,相互串通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公司罚款28135元,****公司法人罚款14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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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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