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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1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
现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小壕兔乡污水处理工程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区小壕兔乡镇区南侧空地,地理坐标东经109°37′52.30″、北纬38°46′47.26″。
四、公示内容:小壕兔乡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现已竣工,项目进行调试,特此公示,调试起止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4月1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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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