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价条件标书代写
本询价项目**区郎岱镇中寨村苗寨组供水改造****财政厅、****水利厅以黔财农〔2025〕13号文、黔财农〔2025〕15号文批复,询价人为****,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含招标预算编制)进行询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建设地点:**区郎岱镇。
2.2项目估算投资:65万元;
2.3建设内容:对**区郎岱镇中寨村苗寨组供水工程进行改造;
2.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2.5设计周期:满足项目业主进度要求,其中合同签订后10日内需提交初步设计报告;
2.6询价范围: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含招标预算编制)的设计工作及相应阶段服务工作。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能力, 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 水利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询价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凡**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报价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报价。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年3月11日至 2025年3月14日(上午8:40-11:50,下午14:10-17:20),采取以下方式获询价文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区**街道那平路38号)获取。
4.2询价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水务局会议室(**区**街道那平路38号)。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询价人:****
地址:**区**街道那平路38号
联系人:艾工
电话:136****6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