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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24 版)》等相关制度要求,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比价,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服务机构常年法律顾问
二、采购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万元) |
院区 |
备注 |
| ****医疗服务机构 常年法律顾问 |
2 |
年 |
4.8/年 |
**院区 **院区 |
售后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公告时间:2025年3月12日-3月14日
四、联系人:吴老师
五、联系电话:0770-****098
六、采购单位:****
七、采购单位地址:**市防****大道52号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四)不接受联合体。
九、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按照院内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详见附件)
(二)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分辨的,投标或中标资格一律无效。
(三)法律顾问代理我院诉讼、仲裁案件时,中标方按照附件《**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第五项“按比例收费”的优惠下浮比率收取案件代理费。
十、材料的递交
(一)按本公告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规定装订成册,一式 3 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密封好,在封面加盖公章。
(二)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5年3月14日17:30(**时间)。
地点:********办公室,**院区门诊楼五楼行政办公区(可快递寄送材料),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附件:院内比选文件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