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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塔中561井、塔中562井、塔中571井勘探工程(第一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塔中561井、塔中562井、塔中571井勘探工程(第一批);
建设单位:********事业部;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2025年4月10日之后(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余冬梅
联系方式:099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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