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香港新界东北堆填区臭气联合监测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2024年**新界东北堆填区臭气联合监测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2024年**新界东北堆填区臭气联合监测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新界东北堆填区臭气联合监测项目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付款方式
1.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将原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
“(二)支付方式
1. 本合同分三期付款,三期款项中每期乙方应取得的比例为91.30%,丙方应取得的比例为8.70%,前述比例为固定比例,不作变更。
(1)第一期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丙双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叁佰肆拾肆万伍仟元整(¥3,445,000.00),其中: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佰壹拾肆万伍仟贰佰捌拾伍元整(¥3,145,285.00);向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柒佰壹拾伍元整(¥299,715.00);
(2)第二期款:2024年9月10日前乙丙双方提交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产生的全部在线监测日报、在线监测台账、在线监测设备维护及协助巡查台账、手工检测报告、手工检测台账、臭气联合监测周报、臭气联合监测及调研评估月报、应急监测报告及台账(如有),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收到乙丙双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人民币壹佰柒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1,722,500.00),其中: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贰仟陆佰肆拾贰元伍角整(¥1,572,642.50);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捌佰伍拾柒元伍角整(¥149,857.50);
(3)第三期款:合同服务期结束,乙丙双方完成合同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全部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乙丙双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人民币壹佰柒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1,722,500.00),其中: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贰仟陆佰肆拾贰元伍角整(¥1,572,642.50);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捌佰伍拾柒元伍角整(¥149,857.50)。”
变更为:
“(二)支付方式
1. 本合同分四期付款,四期款项中每期乙方应取得的比例为91.30%,丙方应取得的比例为8.70%,前述比例为固定比例,不作变更。
(1)第一期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丙双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叁佰肆拾肆万伍仟元整(¥3,445,000.00),其中: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佰壹拾肆万伍仟贰佰捌拾伍元整(¥3,145,285.00);向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柒佰壹拾伍元整(¥299,715.00);
(2)第二期款:2024年9月10日前乙丙双方提交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产生的全部在线监测日报、在线监测台账、在线监测设备维护及协助巡查台账、手工检测报告、手工检测台账、臭气联合监测周报、臭气联合监测及调研评估月报、应急监测报告及台账(如有),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收到乙丙双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人民币壹佰柒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1,722,500.00),其中: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贰仟陆佰肆拾贰元伍角整(¥1,572,642.50);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捌佰伍拾柒元伍角整(¥149,857.50);
(3)第三期款:2025年3月10日前乙丙双方提交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产生的全部在线监测日报、在线监测台账、在线监测设备维护及协助巡查台账、手工检测报告、手工检测台账、臭气联合监测周报、臭气联合监测及调研评估月报、应急监测报告及台账(如有),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在收到乙丙双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3%,即人民币捌拾玖万伍仟柒佰元整(¥895700.00),其中: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拾壹万柒仟柒佰柒拾肆元壹角整(¥817774.10);向丙方支付人民币柒万柒仟玖佰贰拾伍元玖角整(¥77925.90);
(4)第四期款:合同服务期结束,乙丙双方完成合同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全部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乙丙双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2%,即人民币捌拾贰万陆仟捌佰元整(¥826800.00),其中: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捌元肆角整(¥754868.40);向丙方支付人民币柒万壹仟玖佰叁拾壹元陆角整(¥71931.60)。”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结合2024年**新界东北堆填区臭气联合监测项目的项目开展进度情况及项目经费安排调整需要,需对原合同付款方式进行调整,合同总金额保持不变。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深南东路2028****中心3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