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原特色农业加工聚集区加工组团五号厂房(黄牛屠宰厂)及生产线位于**桥乡团结村,是园区“**小黄牛”全产业链项目之一,目前已基本建成,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诚邀广大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报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县高原特色农业加工聚集区加工组团五号厂房(黄牛屠宰厂)及生产线用地面积9337.17平方米,建筑面积6873.10平方米,功能布局包括屠宰车间、科技楼、污水处理站、急宰、无害化处理、废弃物暂存间(碳化间)和锅炉房等;设施设备包括日屠宰150头黄牛生产线全自动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冷藏冷冻保鲜设备等。有承租意向的主体,可自行到现场查看。
二、承租人资格及要求
(一)承租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全部具备以下情况的,均可申请承租:
1.具有合法资质的;
2.从事牲畜屠宰、生产加工的;
3.诚信合法经营,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具有下列情况的,不能参加申请承租:
1.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
2.企业法人违法犯罪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牲畜屠宰、生产加工的。
(二)承租要求
1.厂房及生产线设施设备仅限承租人使用,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转租、抵押、担保以及使用权转让、入股、融资等;
2.生产设施设备通过折旧租赁或按年限回购。
三、承租价款、保证金及付款要求
(一)承租价款
1.承租底价:年租金报价底价不得低于154万元/年。
2.租金涨幅:租期20年,以最后报价为租金(如租赁费用标准与上级政策相冲突,执行上级政策)。
3.计租时间:以厂房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即设备调试期1个月)为计租时间。
(二)承租保证金
1.承租保证金人民币12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采用线上交纳,意向承租人须从账户转账或以电汇方式转入指定账户 (户名:****管理委员会,开户行:****银行****公司,账号:750********54012),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报名承租人须名称一致。
2.承租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16:00前;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账户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招租交易。 标书代写
3.承租竞得人的保证金转作租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三)付款要求。租金以年为单位先付后用。
四、报名
(一)资料提交
采取线下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诚信资证材料;
承租企业报名后,免费领取《**县高原特色农业加工聚集区加工组团五号厂房(黄牛屠宰厂)及生产线招租文件》。
(二)报名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时间:2025年3月11日—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小学东南侧70米,原国税局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0870-****380
152****5797
五、招租时间、地点
2025年3月17日上午09:00—12:00,****管理委员会二楼会议室(****小学东南侧70米,原国税局办公楼二楼)。
六、招租资格审查、方式
(一)资格审查。2025年3月17日上午09:00—12:00开始资格审查,承租人按租赁文件要求携带投租资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招租活动。
(二)招租方式:本次招租按照综合评分最高得分确定最后承租竞得人。
七、关于成交确认书
确定承租竞得人后,出租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需承担法律责任;若承租竞得人竞得后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竞租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八、签订合同
承租竞得人自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7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人磋商、签订书面合同。若承租竞得人不响应本招租公告明确事项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其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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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