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北滨景苑项目EPC已由**市****委员会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大石坝街道一村、三村原前卫厂地块处(大石坝组团K16-2/02)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危改安置房项目,用地面积31452平方米,建设规模17.2万平方米,住宅面积14.76万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83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阶段服务、施工及完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各专业之间的统筹性设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相关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建造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17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90日历天;
√施工工期: 1080 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内容。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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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碚区蔡家岗镇同华路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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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部新区**路18号4幢1单元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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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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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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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35****3788 | 联系电话: | 023-****1850 |
| 传真: | 传真: | 023-****7525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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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滨景苑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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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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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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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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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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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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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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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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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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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4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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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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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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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15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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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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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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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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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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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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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9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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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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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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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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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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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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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3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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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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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
312********008********0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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