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信息化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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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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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信息化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项目所属区域: **县
交易大类: 政府采购 交易小类: 货物类
内容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信息化项目(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对****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信息化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委员会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采购评审活动已顺利结束,现将中标信息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HNTXXH2024-118

项目名称:****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信息化项目(第二次)

采购预算:****708.54元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7日

开标、评标日期:2025年3月10日9:00

开标、评标地点:****交易中心

二、评标情况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投标报价

得分

评审结果

1

****

合格

合格

****894.40

97.11

第一名

2

中国****公司****公司

合格

合格

****572.54

96.44

第二名

3

**华信通****公司

合格

合格

****416.75

77.09

第三名

三、中标标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李忠 189****4133

供应商地址

**市**区**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金额

****894.4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具体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邹云翔、梁亮理、吴美桂、周思恩、周涟漪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如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代理服务收费金额: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35000 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集团****公司所投核心产品(汇聚交换机为锐捷/RG-SG7008L、网络枪型摄像机为大华/DH-IPC-HFW5487XWM-AS-I1)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中3.3款、3.4款、5.2(2)款、5.3款”之规定,推荐评审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县学府南路

(3)联系人:唐先生

(4)邮编:417600

(5)电话:199****2321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

(2)地址:**县**塘路(**园)第一幢301号

(3)联系人:刘先生

(4)邮编:417600

(5)电话:152****6266

(6)电子邮箱:****@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交易中心

(2)联系人:金润软件

(3)电 话:0738-****199 ****199995

(4)电子邮箱:****@qq.com

发布时间: 2025-03-12
附件:

分项报价明细表.pdf

大、中、小微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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