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2日 17:30 |
| 预算金额 | ¥162.127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利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265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县**街道新风路1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26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县**街道新风路1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2659 | ||
| 附件: | |||
| 附件1 | (已压缩)单一论证签字版.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县2025年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县2025年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1,621,27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7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关于印发〈整合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组建**省有线广播****公司的方案〉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6号)等中央、省相关文件规定,****(以下简****公司)是**县有线广播电视业务的唯一经营主体,是**县唯一能合法传输本地节目的机构。 2.****公司是**县域****广电局颁发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获许在**县范围内开展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的安装施工和售后服务维修的运营机构。 3.**县应急广播村村响、有线广播电视、中央和省级节目的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均通****公司的广播电视网络进行传输。广播电视“户户通”和无线电视网络等均依附于有线广电网络建设,二者在行业技术领域具有广泛的同一性,互为支撑,深度融合,不可分割。 4.**县广播电视“户户通”用户的管理工作及网络、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必须由具备开展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和地面无线数字电视业务的机构承担。 5.****公司成立以来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是承担了**县电视“户户通”的建设及运行维护,为群众提供广播电视服务。****公司在全县乡(镇)设有经营服务网点,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服务电话、设有“户户通”专业运维服务机构和正式服务员工队伍、专职的服务人员,具备广播电视接收设备检测、维修能力。 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
名称: ****
地址: **省**市**县**镇**大街延伸段新风路口
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9日
无
联系人: 杨利华
联系地址: **省**县**街道新风路15号
联系电话: 138****2659
2.财政部门联系人: 采购股
联系地址: ******花园路198号
联系电话: 0826-****057
****
2025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