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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卫生院DR防护项目。
二、项目废标的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现将“****卫生院DR防护项目”项目进行废标,现对所有投标人进行公告。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 址: **县八思巴路8号
联系方式:187****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