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段2025年材料库维修(单价承包)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供电段2025年材料库维修已由****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段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1.接触网料库地面维修。打磨地面,使用耐磨漆制作面层。2.原水电段职教楼维修。一是拆除既有门窗。一楼入库大门及二楼大门更换为防火门,一层及二次窗户更换为钢制防火窗。室内木门拆除后保留门洞,在一层楼梯间及走廊位置开门洞。二是照明线路采用钢管明装敷设。三是安装防爆照明灯具。四是室内墙面乳胶漆修补。修补门窗位置的墙面。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供电段2025年材料库维修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001。
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2.3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 3 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 个及以上已完工类似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标书代写
(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未被零小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列为不良行为且在执行期内。
(7)投标人须****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供电段准入的 C 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或局内所有B级及以上施工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委员会提****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因安全、质量问题、事故被停止投标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6日(**时间,下同),登****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信息管理平台手机APP报名通过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若通****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信息管理平台手机APP无法下载,可在百度网盘按提取码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链接链接: https://pan.**.com/s/1I-5RcRe_7h3MUkJKy9DaqApwd=1234 提取码: 123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21日9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9时30分,****饭店一楼开标大厅(**市**区**路529号)。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公司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并附在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后)。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手机APP、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樊****路56号 |
地 址:**市**区**路529****饭店 |
|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 联系人:潘光勇 |
联 系 人:汪宏基、康振民、付伟玲(退保专员) |
| 电话:0710-****253 |
电 话:176****9530、139****5552、186****2119 传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qq.com |
| ****(盖单位公章) 2025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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