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铁塔-****公司2025****办事处办公场所装修改造采购项目(YT-**)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铁塔-****公司2025****办事处办公场所装修改造采购项目(YT-**)
三、唱价时间:2025年3月12日14时0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5年3月12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4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一中选候选人;******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益春升****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三,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信用代码:915********058039W)
1.最终报价(综合折扣):92.90%
2.税率:9%
3.工期:自发包人批准的开工之日起 54天内完成施工。(按日历天数计,含节假日)
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推及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肖家强,其相关证书名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渝**B(2024)****945;相关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证书编号:渝250********00848;相关证书名称:工程师(工程管理专业),证书编号:021****01786。
6.资格能力:****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中选候选人:******公司(信用代码:915********046134K)
1.最终报价(综合折扣):97.10%
2.税率:9%
3.工期:自发包人批准的开工之日起 54天内完成施工。(按日历天数计,含节假日)
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推及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唐树林,其相关证书名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渝**B(2016)000036;相关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证书编号:渝250********00942。
6.资格能力:******公司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第三中选候选人:**益春升****公司(信用代码:****0114MA5UJ7TF3M)
1.最终报价(综合折扣):93.80%
2.税率:9%
3.工期:自发包人批准的开工之日起 54天内完成施工。(按日历天数计,含节假日)
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推及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冉兴明,其相关证书名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渝**B(2023)****455;相关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渝250********00354;相关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编号:\。
6.资格能力:**益春升****公司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7日。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张雅淇(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185****6547
汪经理(采购经理) 联系电话:023****2313
接收邮箱:****@qq.com
监督邮箱:****@chinatowercom.cn(不受理业务咨询)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4.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公司及联系方式:
****公司:****
地 址:**市**区**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座A二楼
电 话:185****6547
联系人:张雅淇
采购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张雅淇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