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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 第42号)、《****政府关于印发**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7〕13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2017〕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原为**市**区沈窑村和庞庄村农用地,****小学用地。为了摸清商睢协议2024-2号宗地的土壤污染状况,为相关部门管控风险地块、明确开发利用项目清单、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用途、有序推进土壤分类管控等提供数据支撑,本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商睢协议2024-2号宗地位于**市**区**路与清凉东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四至范围:西至清凉东路,北至规划道路,**规划绿地,南至**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4'24.58",北纬 34°23'51.92"。根据**市****公司提供资料,本地块总用地面积62396.070m2(合约93.59亩),其中净面积35439.74m2,为本次调查范围。
公示内容:商睢协议2024-2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联系人: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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