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徽商银行因业务发展建设需要,现对 **分行基础建设项目外聘审计供应商库(协议供货制)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人:****
2、项目名称:****分行基础建设项目外聘审计供应商库(协议供货制)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招标内容及预算:本****银行****分行基础建设项目外聘审计供应商库(协议供货制)采购项目;为加强招标人基本建设项目**、改良、配套设备设施的施工、采购、供货等管理工作,规范招标人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审计业务行为的管理,需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供应商库。招标人拟入围3家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供应商,便于轮候委托。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社会信誉好,近三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没有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含主管部门警告处分);
6、投标人和投标产品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7、招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要求:
7.1 投标人近3年(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建设项目审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2 派驻该项目审计人员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提供相关证书资质)
7.3 派驻该项目的一般审计人员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三年或以上;项目主审人员具备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担任过类似规模投资项目主审。(提供相关人员要求工作年限的社保证明,项目主审人员担任过类似规模投资项目主审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无,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4 派驻该项目审计人员需职业道德良好,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处分、处罚;含主管部门警告处分、涉及投诉纠纷以及被列入监管黑名单等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5 投标人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本地(区域)注册或有分支机构,办事处或分支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或承诺书(格式自拟)等)
8、按招标要求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9、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历史行为,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领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标书代写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银行官网 集中采购-招投标平台 新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https://www.****.cn/cggl/cms/)。先注册登录此系统,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完成后即可下载文件。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的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163.com):法人授权书或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标书费转账截图(转账时请备注 项目名称或编号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 号:311********50047565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日期:2025年4月3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省**市高新区紫丁巷2号********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标书代写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徽商银行官网(https://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ustominfo.****.com)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王老师
地 址:高新区交子大道365号中海国际F座
联系电话:028-****881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紫丁巷2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7369
邮箱:****@163.com
备注:投标单位在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审查后,还需要在领取文****银行官网 集中采购-招投标平台 注册登记(已注册过单位直接使用注册用户名登录平台在 附件信息 处上传资料),将****公司公章彩色扫描上传至系统内,若投标人未注册登记,未按规定上传资料,导致后续投标失败,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由此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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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