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垣曲县村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询比价公告

审批
山西-运城-垣曲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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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村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询比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3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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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4个农村千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4个农村千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二、项目主要内容:

****环境局关于印发《建设**市乡镇和村级标准化饮用水水源地办实办好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运环〔2025〕8号)文件要求,参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有关规定,我县需开展4个农村千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以下:

(一)设置保护区界标。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否按规定设立界标,应充分考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形、地标等特点,在保护区陆域界限的顶点、人群活动密集处设立界标,标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界标建设要求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规定。

(二)设置交通警示牌。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内有道路、桥梁等交通道路穿越的,是否在主干道、高速公路进入点及驶出点,规范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对于危险化学品车辆,在交通警示牌上标明禁行、限行要求。交通警示牌建设要求参照《饮用水水源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86)规定。

(三)设置宣传牌。鼓励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介绍宣传饮用水源保护要求。宣传牌建设应满足《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和要求》(GB/T15566)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86)的要求。

(四)做好隔离防护。乡镇级饮用水水源水井是否建设封闭井房,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人员频繁活动的区域,应设置围网、栅栏等隔离防护设施。对于一级保护区内有道路交通穿越的潜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是否建设防撞护栏和应急池等设施。

(五)消除环境污染。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问题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化管理,综合实施 控源、治污、清理 等措施,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三、建设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生态环境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熟悉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过生态环境部门、****事业单位等水源地地标准化建设、具有专业的相关工作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请询价响应人按照要求填报《询价响应函》,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文件。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7日。

2.本次不接受现场提交资料。资料封面为(建设**县乡镇和村级标准化饮用水源地办事办好民生实事工作报价资料+公司全称及日期,封面和每页加盖公章有效),响应人将以上资料按先后顺序做成纸质文档邮寄至****水生态环境室。也可将以上资料形成PDF电子版,发送至****@163.com邮箱。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席女士,联系电话:138****5298)

附件:询价响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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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

附件

询价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项目询价公告,据此函,询价响应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条款:

(1)《**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项目投标总价为XX万元(大写: )。

(2)我方已认真阅读询价公告相关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而要求询价方解释和承担责任的权力。

(3)我方承诺报价金额符合当前市场实际,无任何虚假夸大,主要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

1

2

3

询价响应人(盖章):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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