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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3********461474H | 建设单位法人:潘栋飞 |
| 夏丛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市**镇阳羡西路43号 |
| **市**西沿岸应急清淤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9.925278 纬度: 31.3061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3 |
| 锡数环许〔2025〕20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08.79 |
| 19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3********461474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094468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0944688,/ | 竣工时间:2024-05-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6-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795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验收调查对象是**西沿岸区生态清淤后续工程,清淤区域位于竺山**侧的**(**市)重要保护区,清淤面积约16km2,清淤量约320万m3。 | 实际建设情况:已完成**西沿岸区生态清淤后续工程,清淤区域位于竺山**侧的**(**市)重要保护区,清淤面积约16km2,清淤量约320万m3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期生态恢复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经局****领导小组研究,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你单位按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并在工程建设及运行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排泥场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以减轻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弃土过程中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对附近水体产生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排泥场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完善并落实水生植物、底栖生物的生态恢复方案,相关费用和实施由建设单位承担。 (三)进一步优化清淤、疏浚方案,减小水域施工对湖区水质产生的影响。排泥场尾水经“混凝沉淀+土工布过滤”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期间禁止向西**水域及城**排放各类废(污)水。 (四)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洒水增湿、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清淤泥浆管道密闭输送,合理安排排泥口位置,及时对固化后的排泥场进行生态修复,减少排泥恶臭气体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布设,并采取隔声措施。夜间10点至凌展6点不得安排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有关部门批准。 (六)疏浚底泥须运送至指定的排泥埔,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须及时清运,禁止排入水体。施工船舶污水和固体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当地海事部门规定收集处理,严禁在施工水域排放。 (七)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监控、监测及报警系统,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 (八)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九)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三、本项目按规定征得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环保局负责,****监察局不定期抽查。 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已完成: 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期生态恢复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经局****领导小组研究,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你单位按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并在工程建设及运行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排泥场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以减轻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弃土过程中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对附近水体产生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排泥场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完善并落实水生植物、底栖生物的生态恢复方案,相关费用和实施由建设单位承担。 (三)进一步优化清淤、疏浚方案,减小水域施工对湖区水质产生的影响。排泥场尾水经“混凝沉淀+土工布过滤”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期间禁止向西**水域及城**排放各类废(污)水。 (四)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洒水增湿、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清淤泥浆管道密闭输送,合理安排排泥口位置,及时对固化后的排泥场进行生态修复,减少排泥恶臭气体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布设,并采取隔声措施。夜间10点至凌展6点不得安排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有关部门批准。 (六)疏浚底泥须运送至指定的排泥埔,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须及时清运,禁止排入水体。施工船舶污水和固体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当地海事部门规定收集处理,严禁在施工水域排放。 (七)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监控、监测及报警系统,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 (八)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九)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三、本项目按规定征得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环保局负责,****监察局不定期抽查。 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进一步优化清淤、疏浚方案,减小水域施工对湖区水质产生的影响。排泥场尾水经“混凝沉淀+土工布过滤”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期间禁止向西**水域及城**排放各类废(污)水。 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洒水增湿、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清淤泥浆管道密闭输送,合理安排排泥口位置,及时对固化后的排泥场进行生态修复,减少排泥恶臭气体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布设,并采取隔声措施。夜间10点至凌展6点不得安排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有关部门批准。 疏浚底泥须运送至指定的排泥埔,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须及时清运,禁止排入水体。施工船舶污水和固体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当地海事部门规定收集处理,严禁在施工水域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立进一步优化清淤、疏浚方案,减小水域施工对湖区水质产生的影响。排泥场尾水经“混凝沉淀+土工布过滤”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期间禁止向西**水域及城**排放各类废(污)水。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洒水增湿、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清淤泥浆管道密闭输送,合理安排排泥口位置,及时对固化后的排泥场进行生态修复,减少排泥恶臭气体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布设,并采取隔声措施。夜间10点至凌展6点不得安排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有关部门批准。疏浚底泥须运送至指定的排泥埔,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须及时清运,禁止排入水体。施工船舶污水和固体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当地海事部门规定收集处理,严禁在施工水域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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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