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局**分局2024年3月1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 2025年3月17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720、****113****分局);传 真:0886-****569 通讯地址:怒**泸****生态环境局;邮 编:673199 | |||||
| 项目名称 | 木楠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重大变动) | 建设地点 | **地镇木楠村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科环****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名称:木楠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重大变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地镇木楠村;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49hm2(其中永久占地1.87hm2,临时占地47.13hm2); 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装机容量25MW。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49hm2,装机容量25MW。项目拟选用545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59528块,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形式安装,28块组件为一串,每20/21路组串接入1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根据地块分布和组件布置,每若干台逆变器接入1台3200kVA/2500kVA箱式变压器,将逆变后的交流电升压至35kV,场区共设置9个子方阵。其中5个方阵均由10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台3200kVA的箱式变压器组成;4个方阵均由7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台2500kVA的箱式变压器组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集电线路、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道路及临时施工等设施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一、施工期 ①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②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③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④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⑤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损坏电池板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二、运营期 ①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②项目运营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项目运营期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④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电池板、废变压器油。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施工期: 一、生态影响控制措施 (1)施工设计阶段 ①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临时占地,可将临时工程选择在占地范围内以减少临时占地。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地表原貌的生态破坏。建设涉及的林地严格按照林草相关法律法规和使用程序办理林草地使用审核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严禁出现未批先占等违法行为。 ②施工前应做好用地优化,尽可能避开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尽可能占用裸露地表区域,减少对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及草地的破坏。 ③项目开工前,建设前应当对项目最终设计方案与环评方案进行梳理对比,构成重大变动的应当对变动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构成一般变动的应当向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④项目开工前请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挖大填,避免大范围扰动地表面积。 (2)避让措施 光伏列阵应避让植被长势较好的植被区,优先选用裸露地表,植被尽可能保留,不改变林地性质,并远离线路附近的村庄,优化布置,减少占地。项目占地优先选用裸地,尽量避让灌木林地。 项目占地涉及部分亚高山杂草草甸、硬叶栎灌丛,项目施工应尽量避让,减少对草地及灌木林地的破坏;同时需要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做好施工期防护,避免对评价区内的硬叶常绿阔叶林和暖温性针叶林的干扰。 (3)减缓措施 ①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如铺设草垫或棕垫),施工结束后将多余砂石料、混凝土残渣等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②项目施工前应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施工过程中,合理设计高陡边坡支挡、加固措施,减少对脆弱生态的扰动。剥离的表土就近堆存,及时回覆。 ③施工现场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④设专人负责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禁止施工时乱砍滥伐、狩猎等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动物保护法律法规。 ⑤在鸟类繁殖期(每年6-8月),应尽量减少因施工噪声所引起的干扰鸟类繁殖的情况发生。 ⑥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化教育、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的扰动和破坏,降低施工噪声对鸟类的惊扰和驱赶,避免捕鸟、掏蛋等对鸟类直接伤害的行为。 ⑦施工中要有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施工区内设置保护动物的警示牌,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修复措施 ①严格施工管理,禁止超范围占地;光伏区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林草植被,严禁抛荒、撂荒;施工结束后,对裸露的土地进行植被恢复、对临时占地进行修复。 ②占用林草地区域时,光伏板下方原有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原有植被盖度达到20%以上30%以下,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采取补植补种修复植被;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尽量选用当地物种,不引入外来物种。 ③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宜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可选用适宜生长的等乡土植物。对于原为裸露地表的区域,可选择种植本土农作物。对于原为草地及灌木林地的区域,尽可能恢复原植被类型,植被恢复区应注意加强管理巡查,做好浇水、施肥保障措施,若发现种植的植物死亡,应查明死亡原因,并进行补种和加强管理。 ④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生态恢复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施工临时道路等的开挖会对植被造成破坏,环评建议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优先选择地表裸露或植被发育较差的区域,尽可能减少占用林草地面积。场内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不对地面进行硬化,在光伏区和道路区在地势低处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以减小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工程进行植被恢复,在道路两侧可考虑适当种植绿化,树种优先选用适宜当地生长的乡土植被。 ⑤光伏阵列区支架基础、箱变及分支箱施工时,对周边施工场地区域造成碾压、踩踏等,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占用的区域进行场地清理、生态恢复。 ⑥施工结束及时完成临时设施拆除、场地清理及植被恢复;及时完成林光互补工程。 ⑦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结束后应按照《木楠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要求采取相应水保措施。 (5)补偿措施 项目建设要永久性的和临时性占用一部分草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园地等,使这些**受到损失,因此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土地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应根据国家关于林地补偿相关规定,向地方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补偿项目占地造成的损失,专款用于林地恢复、异地造林和养护。 (6)管理措施 ①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划定最小施工范围,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超范围占地,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林木,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等作业,减少植被受影响面积。 ②施工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定期编制环境监理报送相关部门。 ③建设单位应成立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奖惩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杜绝乱砍滥伐、捕猎行为的发生;加强林业管理,严禁捕猎鸟类、兽类、砍伐非施工区域的植物,违者应依法处理。同时注意森林防火,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工程建设区应设置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保护生态环境。 ④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场内道路边坡及施工场地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 ⑤植被恢复期应注意加强管理巡查,做好浇水、施肥保障措施,若发现种植的植物死亡,应查明死亡原因,并进行补种和加强管理。 三、污染影响控制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租用1辆洒水车,施工期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对施工现场、交通道路洒水至少2次(降雨日除外),春季干旱多风日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车辆物资运输经过的路段应增加洒水次数。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居民点附近交通道路的洒水降尘,减少粉尘对施工区及附近居民点的影响; (2)邻近村庄居民区施工时,施工厂界需设置2.5m高临时围挡并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及负责人信息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进行公示,同时公示属地监管部门投诉电话,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人工施工的方式,散体物料堆放区采用防尘网进行临时遮盖并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3)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4)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固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 (5)施工后要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及时实施地面绿化措施。 (6)本项目建设施工应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程、生态环境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7)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8)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9)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的行车速度不得超过20km/h。 (10)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还应执行《****政府关于印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8〕44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日)中的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日常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11)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再次回用于拌合,不外排。 (2)粪便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定期委托清运。 (3)雨天地表径流:施工前,应先按主体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截排水沟及临时沉砂池的挖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排水沟引入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 (3)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禁止任何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下游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3、噪声控制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2)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施工区外围设置临时移动声屏障,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3)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项目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进行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 (4)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5)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同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6)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进出厂区、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 (7)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敏感点时应低速、禁鸣。 (8)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9)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果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并对外进行公示公告: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4、固废控制措施 (1)土石方:项目产生土石方,****小组设的弃渣场堆存,项目不设表土堆场,于就近范围的空闲区域、道路沿线堆放,开挖的表土堆存时设置临时围挡和覆盖。 (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施工单位清运至弃渣场规范处置。禁止乱堆乱倒。 (3)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垃圾实行“日产日清”,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废弃设备零件经收集后回收利用。包装废物收集后进行分类,均交由废品回收机构进行循环利用。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运营期: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执行《****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林业或农作物,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点应高于灌木高度1米以上,每列光伏板南北方向应合理设置净间距的架设要求,不破坏林业或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林草植被,严禁抛荒、撂荒。 (2)光伏场区及临时道路区等临时用地区域在植被恢复过程中,应加强初期、中期的植被抚育工作。尽量采取场地封禁自然恢复,并辅以适当的人工手段;如选取本地常见的乡土物种补种补植。 (3)占用林草地区域,后期光伏场区植被恢复后,****电站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应尽量减少对下方及周边植物的扰动。****电站发电时,应尽量采取人工修剪高度的方式,避免直接清理砍伐。 (4)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5)对光伏区鸟类死亡、受伤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采取驱赶措施,降低光伏板对鸟类的影响。 (6)光伏厂区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7)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8****电站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避免泄漏事故发生。 (9)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光伏阵列下方不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二、污染影响控制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由于项目运营后不单独设置管理生活区,依托**市**地镇木楠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升压站,不新设管理人员,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已****电站。场内道路两旁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少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由光伏板下方林草植被吸收,不外排。 项目5#方阵靠近木楠河最近距离仅约1m,建议靠近木楠河附近组件清洁方式考虑用湿布擦拭或者玻璃刮刀进行清洁。 光伏组件清洁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采用收集桶收集沉淀后用于植被浇洒。 本项目光伏组件清洗频率小,清洗用水少,且光伏组件清洗不使用清洁剂,对周边地表水造成影响小。 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运营期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均设置外壳隔声;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加强对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的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对木楠村居民点定期监测噪声,若存在超标现象,需采取更严格的声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居民点处满足1类声环境现状。 (2)优化逆变器、箱变等设置位置,尽量远离敏感点。 4、运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废电池板:暂存于**市**地镇木楠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升压站库房内,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处置和外卖收购商。 (2)单次维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事故废油均属危险废物,暂存于事故油池,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油不合格需全部更换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在更换后即时转移处置,不在厂区贮存。 (3)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单次维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事故废油在箱变下方事故油池暂存,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9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5、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 6、运营期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1)项目光伏区每个箱式变压器配备1个事故油池,光伏场区共设置9台箱式变压器,配备9个事故油池,箱变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通过排油沟排进事故油池,4个事故油池体积应不小于2.3m3、5个应不小于2.5m3,光伏场区在箱变下方和事故油池采取硬化防渗措施,采用2mm厚**度聚乙烯膜防渗。变压器油为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存储、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管理。 (2)在箱变运行过程中,需加强对箱变的巡检维护,针对箱变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事故油应及时清理完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①产生的事故油暂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3)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4)应及时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5)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6)本项目所在区域植被恢复时,均应选择该区域原有并适生的草种和灌木,如戟叶酸模、扭黄茅等,避免使用外来物种,防止当地物种演变及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 7、景观影响和光污染防治措施 (1)光伏板尽量依山势布置,减少对地形地貌的破坏,加强区域的绿化,减少视觉景观单一化。 (2)光伏板外购反光率低的材料。 8、服务期结束后对策措施 项目服务期将结束时应建立退役计划,其应包括光伏组件拆除方案、生态恢复方案及项目拆除文明管理制度等,确保项目在服务期结束后能够快速拆除相关设施,及时恢复生态环境。在拆除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及生态恢复措施如下: (1)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服务期满后拆除的光伏电池板全部由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②服务期满后及时联系厂家对逆变器、箱变等电气设备进行回收利用。 ③电缆、光缆拆除后交由**回收单位收集处理。 ④服务期满后需要对已建成的各类建(构)筑物进行全部拆除,以利于恢复原地表和植被。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2)生态恢复措施 ①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对于项目厂区原绿化土地应保留; ②拆除硬化检修道路基础,对场地进行恢复,在场地内播撒耐旱绿植。 ③拆除光伏方阵区支架、箱变等混凝土基础后,场地应进行恢复,覆土厚度30cm,并将光伏阵列区侵蚀沟和低洼区域填土、平整,恢复后的场地进行洒水和压实,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风蚀,进行植被恢复,对于少量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以减轻水土流失。 ④光伏组件设备拆除完毕后,应做好植被恢复措施。种植乡土物种,并注重乔、灌、草、层间植物有机搭配,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产生生态入侵。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木楠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
| 拟审批意见 |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