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镇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区三期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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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庄****园区三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平庄****园区三期建设项目已****人民政府****人民政府[2024】207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中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自治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市级衔接资金、区本级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庄****园区三期建设项目;

2.2标段名称:平庄****园区三期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

2.3建设地点:平庄镇大三家村;

2.4标段计划投资额:****001.33元;

2.5建设规模

计划建设集种植、菌类培育、育苗为一体的多功能高标准冷棚(宽18米、顶高6米)12栋,共计1080**米,19440平方米;建设育苗操作棚室(长60米,宽10米,顶高5米)1栋,600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营工作;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运营期限:2年;

2.8工程质量:合格。

3、建设运营方式及相关费用支付

3.1项目周期结束后,****园区租用给中标人运营。若中标运营方选择不再运营,须在运营期限结束前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项目建成后由****负责监督管理。

3.2 项目收益金:项目开始运营后开始计算收益金,项目收益金按年计算,每年按结算金额的5%收取收益金。第一年收益金需在收益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由运营单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后年度收益金按协议约定时间由运营单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3.3土地流转费:运营期内,土地流转费每年121856元。第一年土地流转费在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企业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后年度土地流转费在当年公历1月1日由中标企业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3.4 运营期间,运营方不得将土地、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运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运营方承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运营能力。

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注:如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书等实行电子证书的,可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3 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交投标单位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附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5.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https://ggzyjy.****.cn/)的“**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

5.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登录“**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79:9443/epoint-sso),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电子标服务

5.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79:9443/epoint-sso),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 ****5710,电话:0512-****8511)。

6.资格审查

6.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https://ggzyjy.****.cn/)”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标书代写

7.3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如投标人因CA证书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山区银河街

联系人:赵越起

电话:157****3777

监督单位:****农牧局

地址:**市**山区**路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137****1092

**市****交易中心

地址:**市**山区平庄镇哈河街

电话:0476-****0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自治区**市**区书香庭苑小区商业2号楼1-111

联系人:程杰

联系电话:151****4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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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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