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局**分局2025年3月1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 2025年3月17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720、****113****分局);传 真:0886-****569 通讯地址:怒**泸****生态环境局;邮 编:673199 | |||||
| 项目名称 | **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怒****市六库街道**村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装机容量30MW,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光伏阵列、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场内集电线路和道路等。采用575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68432块,场区由13个子方阵,13台箱变,94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组成。场内35kV集电线路采用直埋方式进行敷设,长度为5km。集电线路在场区内采用电缆直埋后,经场外35kV架空集电线路连接至**市100MW/200MW共享储能站。场外35kV架空集电线路、**市100MW/200MW共享储能站及储能站送出线路工程均单独立项,另行环保手续,不纳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一、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 (2)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雨季地表径流。 (3)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 (4)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5)施工期箱变基础、桩基基础等开挖还会对动植物、土地利用、水土流失造成影响。 二、运营期 (1)项目运营管理依托**市100MW/200MW共享储能站人员,不新设管理人员,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纳入**市100MW/200MW共享储能站管理范畴。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光伏发电区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 (3)项目运营噪声来自箱式变压器和,箱式变压器产生的噪声源强约为65dB(A)。 (4)运营期主要固废包括报废光伏组件、检修废油、废变压器油。 (5)运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电池面板架设后,在地面产生的阴影对地面植被生长造成影响。受阴影影响区域内植被受到的**减少,该区域内的植被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 (2)对粉状粒料堆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减少由于风力引起的扬尘。 (3)施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4)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 (5)对施工现场和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春季干旱多风日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2、废水防治措施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 (2)在施工场地设置一个容积不小于5m3的沉淀池,将施工废水引入沉淀池中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工序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设置旱厕,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进入旱厕,旱厕委托附近居民定期清运作为农家肥使用。 (4)施工期间应优先完成光伏场区周围内外雨水截水沟和沉砂池的建设,场区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晴天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5)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及规范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不乱堆乱倒,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将泥渣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禁止任何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 (6)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同时严禁在周边地表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 (7)严格执行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保措施。 3、噪声防治措施 (1)分片施工,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2)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噪声叠加影响。 (3)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的布置,对产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尽可能的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一侧,增加施工机械噪声的衰减距离,在村庄附近设置减速及禁止鸣笛标志,以减小对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 (4)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须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合理安排物资运输时段,避开当地居民休息时段;严禁夜间运输施工物资。 (5)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6)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4、固废处置措施 (1)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基础和场地回填,表土堆放在表土堆场用于后期绿化覆土,表土堆场容积能够满足堆方。 (2)对弃渣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和防护拦挡等措施。 (3)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 (4)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 (5)旱厕粪便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使用。 5、植物保护措施 (1)施工中禁止超计划占地,尽可能少占用植被,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征占用林地要报请林业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 (2)施工道路修建时应遵循尽量少破坏地表植被的原则,对于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批,并结合工程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对施工临时占用部分进行施工后生态恢复,植被恢复主要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着重考虑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树种和草种尽量选用当地种; (3)光伏方阵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4)****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森林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5)加强场内道路边坡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保措施。 (6)施工结束后必须严格按项目植被恢复设计要求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及时做好临时占地(场内施工道路、临时施工场地等)的植被恢复。 6、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降低噪声对动物的影响; (2)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在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交岔路口处,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禁止在工程区域乱砍滥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3)加强对施工器材的管理,禁止使用施工器材进行狩猎和捕杀野生动物。 7、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保护措施 (1)对施工范围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2)禁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施工营地、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 (3)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 (4)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态红线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5)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8、公益林保护及减缓措施 (1)临近公益林范围的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先建设围栏,确保主要工程施工在围栏内进行,禁止越线开发。 (2)禁止在公益林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3)施工临时设施远离公益林,避免占用,并树立施工警示标牌; (4)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靠近公益林一侧设置标识标牌。 (5)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公益林密集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严格执行《****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农业,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2)严格执行《****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 号),运营期电池组件阵列下方原有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原有植被盖度达到20%以上30%以下,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采取补植补种修复植被;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项目区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建设单位可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 (3)本项目使用的灌木林地和草地,考虑在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区域,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其余区域具备自然恢复条件,为不改变林地用途,不考虑林光互补,但严格执行《****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 号)中的要求。 (4)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不破坏项目占地范围外的植被。 (5)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6)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7)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8)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9****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 2、废气、废水和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维人员住宿、饮食、办公等依托**市100MW/200MW共享储能站,管理人员产生的油烟废气、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均纳入**市100MW/200MW共享储能站管理范畴。 光伏组件清洗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得外排地表河流。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 (2)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分散合理布置,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式变压器房内进行隔声。 (3)合理规划光伏平面布置,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房间和远离敏感点的一侧。 (4)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减弱噪声传播效果。 4、光伏区固废处置措施 (1)报废光伏组件:提前通知供应商,一次性更换,不暂存,直接由供应商进行回收,不得随意堆放处置和外卖收购商。 (2)检修废油和事故废油均属危险废物,检修废油收集于专用容器内,在**市100MW/200MW共享储能危废贮存库内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变压油在事故池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光伏区每个箱式变压器配备1个事故油池,共设13台箱式变压器,配备13个事故油池,箱变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通过排油沟排进事故油池,每个事故油池体积应不小于2.7m3,光伏场区在箱变下方和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措施。 (2)在箱变运行过程中,需加强对箱变的巡检维护,针对箱变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事故油应及时清理完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4)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5)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 6、景观影响和光污染防治措施 (1)光伏板尽量依山势布置,减少对地形地貎的破坏,加强区域的绿化,减少视觉景观单一化。 (2)合理设计和安装太阳能光伏阵列,项目根据地形设计,调整合理的角度,将放设角度错开周围的村庄。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
| 拟审批意见 |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