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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县城镇开发边界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自然**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C2023 1193号)及《******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 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酒厂项目)》。现将方案公示如下:
公示事项:**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酒厂项目)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网站:****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n/)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1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 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上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市****
联系方式:0751-****525
附件:**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应佳酒酿酒项目)(含调入调出地块优化前后“三区三线”示意图).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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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
**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应佳酒酿酒项目)草案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