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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我局提交了《关于申请变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报告》,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35号)和《****环境局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减少对自来水的使用,提高水**利用效率,缓解区域水**供需矛盾,****管理局实施**市再生水回用工程项目,****水厂工程。****水厂利****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进行深度处理后,拟用于鲍家沟生态补水,排放水量为2万t/d。杨台子再生水回用工程投运后,****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量将减少2万t/d。鉴此,****向我局提交了《关于申请变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报告》。
(二)设置方案
****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市曹彭村穿越淮**岸大堤处,在淮河低水位时采用自流排放,淮****泵站抽排,其入河排污口排放水量由原20万t/d变更为18万t/d。排放口门、地理坐标、排放方式等按《****委员会准予设置****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行政许可决定书》(淮委许可[2018]30号)执行。
二、排放要求
****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标准按《****委员会准予设置****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行政许可决定书》(淮委许可[2018]30号)执行,出水水质需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年排放总量控制同比例缩减,须由2270t/a和175t/a变更为2043t/a和157.5t/a。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2日至3月20日
联系人:王贝贝 电话:055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