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县现代林业产业创新示范园先行启动区项目排水工程(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项目建设地点为:“**县岜暮多森里村。”现统一更改为:“**县岜暮乡森里村。”。
2.原招标公告第7条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中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无。”现更改为:“ 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现更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预付款支付期限:在承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基础上,合同签订后 15 天之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抵扣,每次抵扣预付款的20%,在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 60%扣完剩余预付款(累计计金额包含预付款)。”。
4.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现延期为:2025年4月2日09时30分。
注: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所载内容不变。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通知同时在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六排镇和谐小区1栋1单元一层101
联系人及电话:黎工 0778-****077
2.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上任南路27号金旅大厦二单元1803号
联系人及电话:甘敏燕 0778-****799
3.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78-****269
2025年3月13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更正澄清(一).pdf 附件:[****001]**县现代林业产业创新示范园先行启动区项目排水工程.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招标文件封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