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型环保烧结砖生产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型环保烧结砖生产技改项目
项目地点:**省**市******委员会大槎口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位于**省**市******委员会大槎口,项目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3万元,占地面积约28850平方米,其中矿场占地面积约26300m2,矿山外部运输公路占地面积2550m2,项目主要从事环保烧结砖的生产,本次技改后环保烧结砖新增产能2276万块标砖/年,总产能提升至6000万块标砖/年。项目定员37人,年工作日300d,每天3班,每班工作8h。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有关规定,****委托**市****公司编制了《****新型环保烧结砖生产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2月),并于2024年1月2****环境局环评批复(云环(**)审〔2024〕01号,该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境设施运行正常,企业申请环保验收。
受****委托,****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根****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25年1月对该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进行验收监测,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24年11月05日,项目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申请了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604659L001R。
公示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4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林生
联系电话:139****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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