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4〕22号)、《****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宁商发〔2024〕11号)、《****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4〕87号)要求,我局委托****按照《出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助项目申报指南》《进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等政策,对**市35家外经贸企业申报2024年第四季度项目资料进行了审核,其中22家企业申报的22个项目符合支持标准,涉及2024年第四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864.48万元,现将初步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出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助项目补助856.06万元,其中:
1.利安隆(****公司20.10万元;
2.**市****公司125.35万元;
3.******公司44.40万元;
4.**市和****公司177.55万元;
5.******公司64.50万元;
6.**紫光天****公司11.56万元;
7.**市****公司88.06万元;
8.********公司20.50万元;
9.**亿隆****公司65.65万元;
10.**嘉****公司9.14万元;
11.**市****公司9.16万元;
12.**市小台丰****公司13.86万元;
13.**隆****公司86.24万元;
14.**美****公司30.50万元;
15.**润泽****公司11.94万元;
16.**顺元堂****公司9.16万元;
17.****集团有限公司25.63万元;
18.**百事****公司6.75万元;
19.**百****公司8.96万元;
20.**弘****公司7.85万元;
21.****公司19.20万元。
二、进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助项目补助8.42万元,其中:
****集团****公司8.42万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商务局反馈、举报。
联系电话:095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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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