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施城市规划建设需要,****人民政府申请,已收回其位于杨庙镇范围内一宗划拨用地(涉及划拨决定书编号为****)中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用地面积为425平方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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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