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备勤物资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5年备勤物资保障项目进行采购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比例 |
服务期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 2025年备勤物资保障项目 |
89.52 |
不高于采购人提供限价的100% |
2025年一年 |
0.8 |
1 |
自有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标书代写(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领取或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fulingweb)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标书代写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3月13日)起五个工作日,即2025年3月14日**时间09:00-2025年3月20日**时间17:00。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未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方式及地点
2.1现场报名
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内,供应商到****岸区江峡路8号13-1幢1楼,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2网上报名
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内,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交易中心(**市**新区**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3月 24日**时间09:0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3月24日**时间09:30
(七)磋商开标时间:2025年 3月24日**时间09:30
(八)磋商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交款形式: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若磋商截止时间延期,则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2.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二)磋商保证金的金额:捌仟元整。
(三)磋商保证金账户及账号:详见**市公共**交易网(**区)对应本项目磋商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磋商保证金以********公司磋商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五、资格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2025年备勤物资保障项目”。
(三)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公司,********公司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成交人以外的供应商,****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成交供应商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公司,********公司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由********公司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公司,联系电话023-****0077。
六、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fuling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集团****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99****0207
地 址:**市**区新****五组10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6****9562
地 址:****岸区江峡路8号13-1幢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