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双岔镇毛日沟饮用天然矿泉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的要求,现将《**省**县双岔镇毛日沟饮用天然矿泉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省**县双岔镇毛日沟饮用天然矿泉水项目
项目概况:**省**县双岔镇毛日沟饮用天然矿泉水项目位于**县东侧,距**县城直线距离约26km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47′1.243″,北纬34°31′40.034″。工程建设总投资579万元,**面积0.158km2,年开采矿泉水180m3/d(合5.40万m3/a)。设计矿山生产年限为10年,矿山服务年限为10年。
开采方法为三口抽水井开采的方式取水,即一口主井,两口备用井。工艺流程为工艺流程为:探采结合井开采→储水池(储水罐)一过滤(细滤一精滤一微滤)一混合塔(杀菌净化)一冲瓶一密封室(装)→封口打码→包装→检验入库共九个工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州**县玛艾镇勒尔多南路015号
联系人: 丁总
联系电话:185****075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民主西路9号**SOHO2324室
联系人:陆工 电话:186****876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公众对本次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填写与本次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意见的,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以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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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