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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兴自然(工)告字[2025]3-2b 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规划指标要求 |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
**市昌荣镇唐子村昌兴**侧
|
12574 |
工业/一类工业
|
1.2 ≤ 容积率 | 40 ≤ 建筑密度 | 10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20 | 50 | 95 | 475 | 5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1日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1日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3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地块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应当在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开工后42个月内投产。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所属乡镇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否则竞得无效,《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明确的投资强度、开票销售、亩均税收、竣工时间、投产时间等事项。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523-****4011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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