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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新区颜厝镇市政道路保洁及村居环卫一体化(**南路以东镇管辖范围)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3日 18:33 |
| 评审专家名单 | 郑丽霞,黄家如,林少云,游增华,郑志芸 | ||
| 总中标金额 | ¥522.72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曾凤珍、史昭菁、杨燕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88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颜厝镇后垅村22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丽霞152****775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503、505、5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凤珍、史昭菁、杨燕玲0596-****882 | ||
| 附件: | |||
| 附件1 |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pdf | ||
| 附件2 | **高新区颜厝镇市政道路保洁及村居环卫一体化(**南路以东镇管辖范围)项目招标文件(****202****8001) | ||
| 附件3 |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 | ||
| 附件4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采购包1:
| **** | **省**市**区**路1****广场3幢B507室 | 5,227,200.00元 | **高新区颜厝镇市政道路保洁及村居环卫一体化(**南路以东镇管辖范围)项目(总价):****120元 |
采购包1(**高新区颜厝镇市政道路保洁及村居环卫一体化(**南路以东镇管辖范围)项目):
服务类(****)
| 1-1 | 清扫服务 | **高新区颜厝镇市政道路保洁及村居环卫一体化(**南路以东镇管辖范围)项目 | 对省道208线下段(**南路以东)、龙祥南路、纵十八路、纵十九路、横七路和**区颜厝镇周边自然村(10个)的镇(县)道、村道、小巷、村委周边、空地、戏台及周边,农贸市场及周边、绿地、公厕,池塘、边坡、水沟保洁,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理清运,将所收集的生活垃圾清运至瀚蓝**焚烧厂处理。 | ****人民政府为采购单位,采用月考评制度进行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日常管理。生活垃圾清运:镇区沿街店面、住户、企事业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统一安排的附近垃圾收集点,要求村民自觉将本户生活垃圾投放至垃圾桶中,由垃圾收集清运车辆(有挂桶倒桶功能)每天按时收集清运。 | 2年 | 年 | 按照招标文件和考核评分表要求执行 | 5,227,2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郑丽霞 |
| 评审专家: | 黄家如 、 林少云 、 游增华 、 郑志芸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为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0.8%,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0.45%),若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将代理服务费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单位名称:**** 账号:14 0902 0919 6003 18876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邮箱:****@126.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高新区颜厝镇市政道路保洁及村居环卫一体化(**南路以东镇管辖范围)项目:4.802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公司、******公司2家投标人因提供的车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其他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名称:****
地址:**市**区颜厝镇后垅村220号
联系方式:郑丽霞152****7754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503、505、506室
联系方式:曾凤珍、史昭菁、杨燕玲0596-****88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凤珍、史昭菁、杨燕玲
电话:0596-****882
****
202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