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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的
公 告
****水利局****水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唐水建管〔2016〕121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水库管理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明确****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予以公告。
一、划界范围
**县辖区内1****水库,****水库。
二、划界成果
(一)库区的管理范围为正常蓄水位(39.01m)以下的面积;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20米的范围。
(二)大坝的管理范围为下游坝脚以外30米的范围,左右岸为开挖线以外20米的范围;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0米的范围。
(三)溢洪道的管理范围为建筑物外缘线以外20米的范围;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0米的范围。
三、其他说明
****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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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