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委托****承担了****玉石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位于****县城182°方位直距105千米处,行政区划隶属****地区**县管辖。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设计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面积0.8555km2,开采矿种为玉石;生产规模 30 吨/年。设计**范围内形成三个露天采矿场,**内只分布有 3 个玉石矿体,编号依次为Ⅱ号矿体、Ⅲ号矿体、Ⅳ号矿体,采矿场编号与矿体编号相对应,分别为Ⅱ号采矿场、Ⅲ号采矿场、Ⅳ号采矿场。其中Ⅱ号采矿场开采标高为 4082米~4045.5 米,、Ⅲ号采矿场开采标高为 3918 米~3876 米,Ⅳ号采矿场开采标高为 4100 米~4060 米。
矿山规划场地为露天采场、生活区、废石场和矿山道路。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查阅可登陆**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对本项目公示链接查询。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颜工,联系电话:0991-****465。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blog/article/625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和****银行家属院1单元501室
联系人:周**
联系电话:137****1958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联系地址:**市**路177号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0991-****465;电子邮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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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