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故陵、**、**、堰坪、外郎、宝坪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发改投〔2024〕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故陵、**、**、堰坪、外郎、宝坪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小型水源工程,**取水堰3座,蓄水池5座,**山坪塘1座;(2)泵站工程,****泵站3座:(3****水厂工程6座;(4)输配水管网工程,**输配水管道197.69km,入户管道348.9km,各类主要闸阀井352座;智能水表6978套,电磁流量计80套;液位计24套,不锈钢水表箱1745套,引水渠道951m,水厂道路改造669m,水厂智能化改造2处。
2.3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金额:237.18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编制)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及后期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止。服务期限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勘察服务期限: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勘验作业,现场勘验作业完成后15日历天内提交地勘报告并报送地勘审查单位审查。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初设文本;初设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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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县青龙街道云江大道1178号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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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社区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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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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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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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8848 | 联系电话: | 152****305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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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故陵、**、**、堰坪、外郎、宝坪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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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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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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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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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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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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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3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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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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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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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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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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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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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3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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