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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位于**区昆仑路553-1号至553-4号、553-401号至553-419号共23处商业、办公房地产 |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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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80万元 人民币 |
| 20 |
| 2025-03-13 |
| 网络竞价 |
| 一、本次评估结果不包含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和增值税。 二、本次处置的房产位于**区昆仑路553-1号至553-4号、553-401号至553-419号共23处商业、办公房地产(包含配套的窗帘、空调),可正常使用。 三、截至评估基准日,本次处置房产中6处处于租赁状态,原出租方为****集团有限公司,现证载权利人为转让方,租赁合同未做变更。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项目成交后,若原承租方未受让,自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转租租金归受让方享有,转让方负责协调原出租方将已收取租金的剩余部分支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与租户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事宜。租赁情况具体如下: (1)**区昆仑路553-4号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4日至2026年5月3日止; (2)**区昆仑路553-406号租赁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 (3)**区昆仑路553-412号租赁期限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0日止; (4)**区昆仑路553-414号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至评估基准日正在办理续租手续); (5)**区昆仑路553-416-2号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2日止; (6)**区昆仑路553-419-2号租赁期限自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止。 四、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的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交易所无关。 五、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转让房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签字或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受让方报****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六、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