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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景塔一矿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119880R | 建设单位法人:苏渊 |
| 方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 |
| **自治区**准旗乌日图高勒乡 |
| ****宏景塔一矿 老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90-B0690-其他煤炭采选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 **市**纳日松镇宏景塔一矿井田范围内 |
| 经度:110.****555556 纬度: 39.****91666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18 |
| 鄂环准审字〔2022〕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5-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23.4 |
| 71.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40249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博****公司 |
| ****0627MA0Q9U8K6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602MA0PYREM84 | 竣工时间:2024-08-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1-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治理项目划分两个治理区进行治理,治理首区位于井田北部,包括 A、B、C、D四个治理分区。治理首区拉沟位置有两处,A分区内,拉沟位置位于西**,长度为150m;B分区内,在原新农村建设的露天采空区处进行拉沟建设,初始拉沟位置由西南向东北,长度为780m。治理区间的接续方式为重新拉沟。治理二区位于井田**,只包括治理E分区,拉沟位置位于东部。治理区面积0.58(A分区)+4.17(B、C和D分区)+4.91(E分区)=9.66km2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期间正在治理A区,****煤厂未搬迁,治理A区面积减少,治理面积0.565km2,治理深度110m。其他治理区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
| ****煤矿未搬迁,治理A区面积较少了0.015km2,减少0.15%。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治理工程采用外包经营模式,采用单斗—卡车治理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治理工程采用外包经营模式,采用单斗—卡车治理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态保护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工作,保障区域生态功能不退化。在治理工程实施前,完成治理区内边贾线及治理区范围内5条输电线路的改线工程,确保道路及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 2、大气污染防止措施。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污染防治。加强治理区扫水降尘措施,对排土场采取分层碾压、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项目热源依托宏景塔一矿井工矿锅炉提供,为1台4t/h锅炉和2台10t/h蒸汽锅炉;宏景塔一矿井工矿工业场地拆除后,热源由电锅炉提供。 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应严格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分区防渗,****处理站、****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 4、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宏景塔一矿井工矿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宏景塔一矿井工矿工业场地拆除后,****煤矿二号井老采空区灾害治理工程工业场地内**一座300立方米的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收集后****煤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委托处理。 5、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加强对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1、验收期间,北1****煤矿排土并复垦,本项目治理A区外排土排至边贾线改道工程作为路基垫土综合利用。剥离****煤矿已有表土堆场。道路两旁建设有排水沟共1km。 2、验收期间,项目设置2台25t洒水车和2台20t雾炮车,对排土场采取分层碾压、定期洒水抑尘措施。经检测,改线工程和治理A区总悬浮颗粒物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的要求。验收期间项目热源依托宏景塔一矿井工矿锅炉提供,为1台4t/h锅炉和2台10t/h蒸汽锅炉。待后续宏景塔一矿井工工业场地拆除后,热源由电锅炉提供。 3、厂区各种装置和设施,采取防泄漏、防溢流、防腐蚀等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监测,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危废暂存间依托宏景塔一矿危废暂存库。 4、(1)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水量为67.9m3/d。依托宏景塔一矿井工矿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能力为20m3/h,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2)矿坑涌水:验收期间未产生矿坑涌水,待后续产生后,矿坑排水经**坑内移动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中表2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水质限值用于道路洒水,采场、排土场降尘洒水,不外排。(3)坑内雨水:验收期间正在治理A区,于A分区建设500m3的粘土集水坑,单独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治理区和排土场洒水降尘;道路两侧设有排水沟。 5、噪声采取道路及时平整,控制车速措施,验收期间经检测,治理区和工业场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期间外排土排至边贾线改道工程作为路基垫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处理中心处置;验收期间废机油产生0.1t,依托宏景塔一矿老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危废暂存间进行收集,并交由**崇丰****公司处理。验收期间未产生地面构筑物拆除垃圾、污泥,待后续产生后按照环评要求分类处理、处置。 6、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了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150622-2023-241-L。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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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水量为67.9m3/d。依托宏景塔一矿井工矿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能力为20m3/h,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2)矿坑涌水:验收期间未产生矿坑涌水,待后续产生后,矿坑排水经**坑内移动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中表2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水质限值用于道路洒水,采场、排土场降尘洒水,不外排。(3)坑内雨水:验收期间正在治理A区,于A分区建设500m3的粘土集水坑,单独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治理区和排土场洒水降尘;道路两侧设有排水沟。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中表2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 | (1)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水量为67.9m3/d。依托宏景塔一矿井工矿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能力为20m3/h,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2)矿坑涌水:验收期间未产生矿坑涌水,待后续产生后,矿坑排水经**坑内移动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中表2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水质限值用于道路洒水,采场、排土场降尘洒水,不外排。(3)坑内雨水:验收期间正在治理A区,于A分区建设500m3的粘土集水坑,单独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治理区和排土场洒水降尘;道路两侧设有排水沟。 | 未产生矿坑涌水 |
| 1 | 验收期间,项目设置2台25t洒水车和2台20t雾炮车,对排土场采取分层碾压、定期洒水抑尘措施。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的要求。 | 验收期间,项目设置2台25t洒水车和2台20t雾炮车,对排土场采取分层碾压、定期洒水抑尘措施。 | 经检测,治理A区和贾线改道工程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分别为0.353mg/m3和0.386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的要求。 |
| 1 | 采取降噪措施为:道路及时平整,控制车速。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采取降噪措施为:道路及时平整,控制车速。 | 经检测,治理A区昼间值为52dB(A)至55dB(A),夜间值为42B(A)至44dB(A),工业场地昼间值为52dB(A)至57dB(A),夜间值为42B(A)至4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应严格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分区防渗,****处理站、****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 | 厂区各种装置和设施,采取防泄漏、防溢流、防腐蚀等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监测,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危废暂存间依托宏景塔一矿危废暂存库。 |
| 1 | 5、加强对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验收期间外排土排至边贾线改道工程作为路基垫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处理中心处置;验收期间废机油产生0.1t,依托宏景塔一矿老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危废暂存间进行收集,并交由**崇丰****公司处理。验收期间未产生地面构筑物拆除垃圾、污泥,待后续产生后按照环评要求分类处理、处置。 |
| 1 | 1、生态保护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工作,保障区域生态功能不退化。在治理工程实施前,完成治理区内边贾线及治理区范围内5条输电线路的改线工程,确保道路及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 | 1、验收期间,北1****煤矿排土并复垦,本项目治理A区外排土排至边贾线改道工程作为路基垫土综合利用。剥离****煤矿已有表土堆场。道路两旁建设有排水沟共1km。 |
| 1 |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 6、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了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150622-2023-241-L。 |
| 1、工业场地:宏景塔一矿工业场地拆除前,该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工业场地依托宏景塔一矿工业场地既有设施,主要利用的设施有矿井综合办公楼、****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锅炉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变电所、器材库等。**外包驻地:布置在既有工业场地行政福利区的东侧占地约为1hm2;**加水站:位于既有工业场地东侧,外包驻地东南侧、治理首区D分区北部境界外,满足治理区坑下的洒水降尘。宏景塔一矿工业场地拆除后,该灾害综****工程中心已过渡到**的治理二区,****煤矿二号井老采空区灾害治理工程北部工业场地及相关公辅设施。纳二治理区工****二矿井田范围内,****管理中心、外包驻地、储煤场、加水站等。本项目依托工业场地均未设置爆破器材库,爆破工作全部外委。 2、****处理站:宏景塔一矿工业场地拆除前,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宏景塔一矿井工矿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能力为20m3/h,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宏景塔一矿工业场地拆除后,产生生****煤矿二号井老采空区灾害治理工程工业场地内**一座300m3的化粪池进行收集,收集后****煤厂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协议见附件11),处理规模为600m3 /d,采用“沉淀+生化+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用于降尘及绿化洒水。 3、采暖、供热工程:宏景塔一矿工业场地拆除前,工业场地依托宏景塔一矿工业场地既有设施,供热依托宏景塔一矿井工矿锅炉房(1台4t/h锅炉和2台10t/h蒸汽锅炉)。宏景塔一矿工业场地拆除后,工****煤矿二号井老采空区灾害治理工程北部工业场地及相关公辅设施,于纳二治理区工业场地**一座锅炉房,采暖、供热采用电锅炉。 4、储煤场:本次灾害治理工程残煤储煤场早期利用原有矿井工业场地内储煤场,储煤场位于工业场地西部,根据不同粒径进入地面设置的储煤仓,储煤设施为两个Φ10m的圆筒仓,容量为2400t,****煤矿3天残煤存量,项目煤炭每天及时外运,不另设储煤场。2023年宏景塔一矿井工闭井后,于井田中部,治理B区北侧**一座全封闭储煤场,总容量为40000吨。堆高8m,总高15m,占地面积约为0.8hm2。 5、危废库:治理工程车辆维护保养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0t/a。依托宏景塔一矿(井工)的废油脂库作为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地,废油脂库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修改单相关要求,采用防渗混凝土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10cm/s,场地内设置封闭式防渗油桶,场地外设置危险废物标示。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运营期不得随意丢弃废机油,需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工业场地:验收期间项目工业场地依托宏景塔一矿工业场地既有设施,主要利用的设施有矿井综合办公楼、****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锅炉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变电所、器材库等;****基地,外包基地依托栗家塔外包基。 2、****处理站:与环评一致,验收期间利用宏景塔一矿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能力为20m3/h,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 3、采暖、供热工程:与环评一致,验收期间依托宏景塔一矿工业场地既有设施,供热依托宏景塔一矿井工况锅炉房(1台4t/h锅炉和2台10t/h蒸汽锅炉) 4、储煤场:验收期间,与环评一致,依托宏景塔一矿原有井工业场地内储煤场储煤场。 5、危废库:验收期间废机油产生0.1t,依托宏景塔一矿老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危废暂存间(环评批复和验收意见见附件),并交由**崇丰****公司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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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二区 E 分区搬迁后仍有 10 户居住;治理首区 A 分区有 1 户高家梁村村民和 1 ****煤厂;治理首区 B 分区有 1 户勿图沟村村民和 5 处活动板房;治理首区 C 分区北部 有勿图沟村沟掌社(15 户 60 人)、**有勿图沟村(26 户 78 人)、中部有 1 座千汇洗煤 厂****煤矿生活区彩钢房;南外排土场内有勿图沟村 3 户 8 人;****煤矿煤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治理首区A分区有1户村民已搬迁,****煤厂在治理A区范围内部分占地面积0.015km2未搬迁,不进行治理;治理首区B分区有1户勿图沟村村民和5处活动板房剥离**行搬迁;治理首区C分区北部有勿图沟村沟掌社(15户60人)、**有勿图沟村(26户78人)、中部有1****煤厂****煤矿生活区彩钢房都未搬迁;南外排土场内有勿图沟村3户8人;****煤矿煤场。治理二区E分区有10户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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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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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生态保护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工作,保障区域生态功能不退化。在治理工程实施前,完成治理区内边贾线及治理区范围内5条输电线路的改线工程,确保道路及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验收期间,北1****煤矿排土并复垦,本项目治理A区外排土排至边贾线改道工程作为路基垫土综合利用。剥离****煤矿已有表土堆场。道路两旁建设有排水沟共1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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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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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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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