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星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顺义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街7号院23号楼1层115
公示时间:2025-03-14至2025-03-20
受理时间:2025-03-07
项目概况:项目租用**市**区**街7号院23号楼1层115****医院,从事开展动物诊疗服务,主要诊疗科目为: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绝育手术服务。****医院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设施和运营能力。项目接待的动物全部为猫科、犬科类家庭宠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对异味采取室内、动物笼及时清理清洁,喷洒除臭剂、空气**剂等。项目设有排风系统,房间吊顶上方的排风管道设置吸风口,主管道内安装活性炭净化装****医院接待大厅南侧上方的吊顶内),异味经吸附净化后通过位于南侧外墙的排风口排放。项目排放的废水为动物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医****设备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所在建筑防渗化粪池,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北****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设备配套水泵位于室内,排风机位于室内吊顶内安装,空调外机安装在北侧外墙处,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建筑墙体隔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物品包装物和异味净化系统中的废活性炭等,其中包装物由废品站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委托****定期清运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办公厅印发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我单位在向贵局提交有关环评文件前,已于2025年2月28日在******公司网站(http://www.****.cn/news/69.html)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公示版本与报批版本内容一致,内容无删除,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所上传的报告表公开版本(pdf 格式)与****生态环境局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一致,无删改。公示至今未收到反对意见。
联系人:付康伟
联系电话:159****7074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1300
邮寄地址:**市**区**东街3号院
传真电话:****483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3MAC5WPT19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