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院省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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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院省科技**计划项目》(闽科服〔2025〕3号)要求,现就申报2025年度**省院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二)单个项目申请省级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的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三)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的,2025年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项目、引导性项目、院省科技**计划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五)项目申报时,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委员会审查批准。

(六)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

(七)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申请人应遵守《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文献引用时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明确标注并说明其生成过程,确保真实准确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八)项目应具备技术先进、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带动性好,有利于我市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与结构调整、战略性**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实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能够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九)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宁具有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须由****学院院属研究所联合申报,且具备良好的前期**基础,已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备案,技术开发合同认定金额低于100万元的合同需支付50%及以上**经费,技术开发合同认定金额高于100万元(包括100万元)的合同需支付30%及以上**经费。同时提交包含项目经费筹措和使用分配的申请项目补充协议。

(十)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稳定的技术及管理团队,有满足项目需要的自有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原则上不低于申请经费。

(十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主持本项目研究工作的****学院院属研究所人员。

(十二)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和申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项目、对外**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院省科技**计划项目、原STS计划配套项目及中央引导地方项目)。

(十三)申报企业同期承担和申报院省科技**计划项目、原STS计划配套项目(在研,未结题)不超过2项(含2项)。

(十四)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5年9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8年9月1日。项目完成时应有明确可考核的技术、应用示范或经济效益指标。

(十五)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要求

1.**各方**协议(联合申报协议,包括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研究成果归属等) ;

2.前期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及其相关材料(包括认定登记证明、经费到账凭证);

3.企业情况简表;

4.承诺书;

5.申请单位需提交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或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单位章或财务章);

6.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推荐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标书代写

(二)网上申报流程: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cn)─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院省科技**计划项目”和对应指南代码(2025T3101)─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三)各县(市、****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对推荐的备选项目均应到现场进行调研核实,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核实后进行网上推荐。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时需上传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并于4月29-30日携带推荐函、项目汇总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前往**市镜**路9****中心三层318室受理登记。

三、其他事项

(一)省科技厅申报文件可在省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中查阅(网址http://kjt.****.cn/),项目申报入口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二)各县(市、****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和现场核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三)**协议、企业情况简表、承诺书、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科技局网站--“办事服务”“相关下载”(http://kjj.****.cn) 栏下载。

(四)联系咨询方式

科技服务科:059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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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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