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国务院令第682号修改)、****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环保部令第16号修改)、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保护厅****环境保护部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水性涂料生产迁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水性涂料生产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市金环西路26号之一
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1、建设单位****编制的《****水性涂料生产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符合实际建设情况;
2、项目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执行标准和《****水性涂料生产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数据、及《****水性涂料生产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本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批意见,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验收检测:******公司
联系电话: 135****8217 联系人:刘工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4日),如有疑问或者投诉,****环境局**分局
(联系方式:0754-****7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