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上级对儿童青少年开展视力筛查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视力筛查工作,我校拟委托一家专业机构开展学生视力筛查服务,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单位参加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学生视力筛查项目
比选人:****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最高限价:15元/人/年(春秋两季共2次),总人数532人(以实际筛查人数为准)
筛查内容:远视力检查、屈光度检查、眼轴长度测量、屈光介质参数测量等(具体筛查内容将根据2025****教育局的视力筛查工作安排执行)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视力筛查机构一家。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要求:****医疗机构资质,并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需配备各项检查所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严格按照《儿童青少年近视普查中检测设备和设置标准专家共识(2019)》执行。此次筛查需要的医疗设备应有:通用标准对数视力表(5M)、电脑验光仪、生物测量仪;
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4.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5.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特定资格要求:****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具备现场突发状况应急处置预案;
8.针对本次采购的报价表,对各采购项目及金额进行说明(原件盖公章)。
9.将以上文件装订成两册,一本不包含报价(不密封),另一本包含报价(密封)。文件封面需注明比选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四、比选地点及时间
比选地点:****本部四楼会议室
比选时间:2025年3月19日13:00
比选方式:****小组对比选文件(投标书)进行评审。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19日12时00分标书代写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山泉镇东街200号)门卫室。标书代写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通讯地址:****(山泉镇东街200号)
联系方式:134****0962(刘老师)
(本公告最终解释****小学校)
****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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