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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县畜禽粪污集中资****中心暨年产3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核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批复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省**市**区****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56-****326
邮 编:554300
| 排污口名称 | **县畜禽粪污集中资****中心暨年产3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大河坝镇泥溪村丁家寨 |
| 设置单位 | 贵****公司 |
| 位置 | 泥溪沟(东经108°11′29.26605″,北纬27°55′39.61453″) |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工矿企业排污口,200m3/d |
| 排水去向 | 泥溪沟 |
| 排放方式 | 连续 |
| 入河方式 | 管道 |
| 设置类型 | 新设 |
| 排放标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总磷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表5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 |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 | COD50mg/L;BOD510mg/L;氨氮5mg/L;TN 15mg/L;SS 10mg/L;TP 0.5mg/L |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COD2.994t/a;BOD50.599t/a;氨氮0.299 t/a;TN 0.898t/a;SS 0.599t/a;TP 0.030t/a |
注: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信息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