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公司****公司:
你司《关于霍童溪**县岭下乡富竹村段、岭下村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修编稿)申请审查并给予批复的请示》(屏电〔2025〕2号)及有关附件悉。2025年1月23日,市水利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防洪工程初步设计(修编稿)进行技术评审,并于近日完成评审和复核工作,形成复核意见(详见附件)。经审核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组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霍童溪流域面积22448km2,干流全长126km,主河道平均坡降6.2‰。本项目所在的霍童溪**县岭下乡富竹村段、岭下村段河道岸坡大部分为天然岸坡,河岸抗冲能力差,局部目前仍存在岸坡坍塌现象,河道淤积严重,行洪能力差,威胁两岸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提高治理河道沿岸的防洪标准及河道行洪能力,为治理河道沿岸0.29万亩农田和0.5万名群众提供防洪安全保障,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实施霍童溪**县岭下乡富竹村段、岭下村段防洪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一)工程综合治理河道总长6680m,其中霍童溪岭下乡富竹村段整治长度5380m,岭下村段整治长度1300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护岸总长5083.27m,老堤岸加固832.01m,改造滚水坝1座,**过水涵洞2座,**排水涵管15处,河道清淤疏浚6680m。
(二)同意护岸村庄段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农田段采用10年一遇防冲不防淹标准,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同意护岸工程级别为5级。
(三)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及加固护岸断面结构型式。
(四)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工期为9个月。
三、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工程概算总投资2445.43万元(不含建设征地补偿费37.35万元),资金除申请中央补助外,其余由地方筹措解决。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有关建设管理要求
(一)项目业主应严格按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项目管理。
(二)项目业主应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抓紧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工程建设“五制”要求,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农业农村局办理监督手续,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完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三)项目业主应抓紧细化施工安排与汛期安全相关措施,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
(四)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项目水保、用地、用林等报批工作。
(五)项目业主应适时设立专门管理机构,落实工程运行管护资金,划定管护范围。加强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建后工程移交与管护,确保工程的安全与效益发挥。
附件:1.霍童溪**县岭下乡富竹村段、岭下村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修编报批稿)专家组复核意见
2.霍童溪**县岭下乡富竹村段、岭下村段防洪工程概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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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霍童溪**县岭下乡富竹村段、岭下村段防洪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修编报批稿)
专家组技术复核意见
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霍童溪**县岭下乡富竹村段、岭下村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修编稿)评审会。会上受邀专家对《初设报告》(修编稿)编制内容提出了修改、补充的书面意见,并经讨论形成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评审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书面意见及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对《初设报告》(修编稿)编制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给出了《霍童溪**县岭下乡富竹村段、岭下村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修编报批稿)(以下简称《初设报告》),经专家组复核《初设报告》已基本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619-2021)及《**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指导意见》要求,治理范围及治理标准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拟定的工程总体布局及提出的水工建筑物措施可以达到治理片区防洪治涝要求,同意予以通过并上报审批,现将专家组技术复核意见综述如下:
一、工程任务与规模
1.建设任务、标准与规模:同意《初设报告》对工程任务的描述;同意本工程村庄段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农田段按10年一遇防冲不防淹设计标准,排涝标准按5年一遇;同意工程规模:治理河段长度6.68km,河道清淤长度6.68km,**护岸5.08km,护岸加固0.832km,**排涝涵(洞)管17处,改建滚水坝1座。
二、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1.防洪岸线拟定及堤线布置:同意岭下村段岸线按已审批的棠口溪河道岸线确定;富竹村段防洪岸线按不占用基本农田、不缩小现状河道兼顾考虑确定;同意《初设报告》的岸线布置成果。
2.护岸断面选型:同意《初设报告》经断面比选,推荐重力式挡墙、仰斜式挡墙及阶梯式挡墙三种断面型式。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用地条件、施工中揭示的护岸基础及岸坡土层实际分布情况对拟采用的护岸断面做进一步优化。
4.结构设计:基本同意《初设报告》对护岸墙身稳定、冲刷深度及拦河坝结构稳定、消能防冲等的分析方法及成果。
5.排水涵(洞)管及清淤设计:基本同意排水涵(洞)管及清淤设计成果,建议下一阶段进一步优化清淤设计。
三、工程概算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及取费标准。同意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445.43万元(不含建设征地费用)。
专家组成员:孙宇西 刘细弟 张季平
2025年3 月13 日
附件2
| 工程概算总表 | |||||
| 工程名称:霍童溪**县岭下乡富竹村段、岭下村段防洪工程 | 单位:万元 | ||||
|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独立费用 | 合计 |
| Ⅰ | 工程部分投资 | ||||
| 第一部分 | 建筑工程 | 1677.43 | 1677.43 | ||
| 一 | 富竹村段 | 908.60 | 908.60 | ||
| 二 | 岭下村段 | 768.83 | 768.83 | ||
| 第二部分 | 施工临时工程 | 299.17 | 299.17 | ||
| 一 | 施工导流工程 | 116.32 | 116.32 | ||
| 二 | 施工交通工程 | 43.65 | 43.65 | ||
| 三 | 施工场外供电工程 | ||||
| 四 | 施工专项工程 | 55.12 | 55.12 | ||
| 五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35.88 | 35.88 | ||
| 六 |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48.21 | 48.21 | ||
| 第三部分 | 独立费用 | 247.67 | 247.67 | ||
| 一至三部分投资合计 | 2224.27 | ||||
| 基本预备费 | 111.21 | ||||
| 静态总投资 | 2335.48 | ||||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
| Ⅲ |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 47.30 | |||
| Ⅳ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62.65 | |||
| Ⅳ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2445.43 | |||
| ⅴ | 工程投资总计(Ⅰ~Ⅳ) | ||||
| 1 | 工程部分 | 2335.48 | |||
| 2 | 征地移民 | ||||
| 3 | 环境保护 | 47.30 | |||
| 4 | 水土保持 | 62.65 | |||
| 建设期融资利息 | |||||
| 总投资 | 2445.43 | ||||
抄送:省厅建设处,****农业农村局、自然**局,****政府,禹涛(厦****公司。
****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