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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残疾人备案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办法》(京残发〔2024〕13号)、《**区残疾人备案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及**区成年残疾人康复工作实际,经区残****残联、消防、安监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未发现重**全隐患;经组织专家评估后出具的评审意见,****大学****医院、**市****医院、**市****社区****中心、**市**区宋庄镇德泽福****服务中心、**市**区宋庄镇福****服务中心均达到成为**市残疾人备案康复机构的条件。
****残联拟将上述5家机构确定为**区残疾人备案康复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18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康复部进行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联系人:董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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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