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医院医保精细化运营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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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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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医保精细化运营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3-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日上午09:00时; 现变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09:00时; 2、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内容为重要指标、参数,不满足为无效投标。 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为止。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1分,减完为止。 注: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页码),未提供证明材料不予加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文献 证明、官网截图、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变更为:“▲内容为重要指标、参数,未标记的为一般技术参数。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共5项,每满足1项得2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1分/项,满分15分。招标文件一般技术指标参数全部满足得8分,全部满足并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0.5分/项,加至11分为止。如有部分参数不满足的,以8分为基础进行减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减1分/项,减完为止。 注: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页码),未提供证明材料不予加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文献 证明、官网截图、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其他事项不变,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 2025-03-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143号

联系方式:095****0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利****中心村向西50米综合楼院内

联系方式:0953-****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桂梅

电话:095****023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袁瑞

电话:0953-****669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变更.pdf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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