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财政局南安市预结算审核中介名录库服务类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三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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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市预结算审核中介名录库服务类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评审细则及标准修改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征集文件“2.商务项-不良行为处罚:供应商提供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处罚(重大违法记录除外)专项承诺函的得2分。处罚结果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公示为准,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未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更正为:“2.商务项-EPC项目服务经验: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项目审结报告时间为准)自身完成的EPC项目评审经验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服务经验得0.5分,满分2分。 注:须附上造价咨询合同和造价咨询成果(提供能够证明该项目为EPC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参与本项评分的业绩不得与“3.商务项-业绩”及“4.商务项-送评项目类型”项重复,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更正事项2

征集文件“5.商务项-便捷化服务:为确保投标人对突发性或临时性服务需求的响应速度,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投标人承诺到现场解决问题速度及保障情况进行评价。提供承诺到场时间短且保障性强的得2分;提供承诺到场时间一般且保障性一般的得1分。需提供书面承诺及相关有效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所提供证明资料不全不得分。”

更正为:“5.商务项-应急响应时效承诺:对于特殊应急预(结)算助审项目或临时性服务需求,根据供应商承诺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支持服务的时间进行评议,到达时间<1小时的,得2分;1小时≤到达时间≤3小时的,得1分;到达时间>3小时的,不得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其他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事项3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8时30分00秒,更正为:2025年03月31日 08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原开启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8时30分00秒,更正为:2025年3月31日 08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溪美普南路17号

联系方式:0595-****2456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杨静/陈伟杰/林旭丽 0591-****8619或****8462-825/806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陈伟杰/林旭丽

电 话:0591-****8462-825/806

征集人:****

2025年03月1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市预结算审核中介名录库服务类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评审细则及标准修改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征集文件“2.商务项-不良行为处罚:供应商提供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处罚(重大违法记录除外)专项承诺函的得2分。处罚结果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公示为准,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未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更正为:“2.商务项-EPC项目服务经验: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项目审结报告时间为准)自身完成的EPC项目评审经验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服务经验得0.5分,满分2分。 注:须附上造价咨询合同和造价咨询成果(提供能够证明该项目为EPC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参与本项评分的业绩不得与“3.商务项-业绩”及“4.商务项-送评项目类型”项重复,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更正事项2

征集文件“5.商务项-便捷化服务:为确保投标人对突发性或临时性服务需求的响应速度,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投标人承诺到现场解决问题速度及保障情况进行评价。提供承诺到场时间短且保障性强的得2分;提供承诺到场时间一般且保障性一般的得1分。需提供书面承诺及相关有效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所提供证明资料不全不得分。”

更正为:“5.商务项-应急响应时效承诺:对于特殊应急预(结)算助审项目或临时性服务需求,根据供应商承诺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支持服务的时间进行评议,到达时间<1小时的,得2分;1小时≤到达时间≤3小时的,得1分;到达时间>3小时的,不得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其他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事项3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8时30分00秒,更正为:2025年03月31日 08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原开启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8时30分00秒,更正为:2025年3月31日 08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溪美普南路17号

联系方式:0595-****2456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杨静/陈伟杰/林旭丽 0591-****8619或****8462-825/806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陈伟杰/林旭丽

电 话:0591-****8462-825/806

征集人:****

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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