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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竞包人:
按照《碧源水厂再生水**循环利用(二期扩建)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交易文件竞包人须知2.2.2款规定,发包人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本澄清(修改)公告是对交易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交易文件进行解释,当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与交易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为准,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第二章 竞包人须知3.竞包文件3.2.4“最终结算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过程的代理服务费、印刷费、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交通费、专家评审费、交易费、公证费等招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公证费由发包人另外结算。”修改为“最终结算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过程的代理服务费、印刷费、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交通费、专家评审费、交易费等招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公证费由发包人另外结算。”标书代写
2、第四章的标段一合同条款及格式2 、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报酬结算办法中“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过程的代理服务费、印刷费、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交通费、专家评审费、交易费、公证费等招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过程的代理服务费、印刷费、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交通费、专家评审费、交易费等招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公证费由委托人另外结算。”标书代写
3、交易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发包人:****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和源路510号宁**贸大厦A座23楼
联系人:应明杰、韩瑶雯、彭**、廖利文、马静、崔改孝、孙梦瑶
联系方式:0574-****3720
日期: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