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 1 | 915********7044265 | **** | 总价 | 人民币293907.09元 |
贵安大道小屯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 委托 **** 公开招标的 贵安大道小屯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于2025年03月14日14时 30 分在****会议室开标、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293907.09元
中标工期: 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欧鑫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贵252********09802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公司
中标价:291026.58元
中标工期: 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冉艳林
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252********01932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集团****公司
中标价:262228.94元
中标工期: 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郑细健
项目负责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贵252********13848
交易结果公示至2025年 03 月 17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139****8182)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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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3月 14日